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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泰享消费”促消费六项政策
  •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2024-09-26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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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举行的2024年“苏新消费·金秋惠购”暨靖江汤包美食主题消费季启动仪式上,我市发布了“泰享消费”促消费六项政策。

对商务部门组织开展的促消费竞赛、大赛、评比活动中的获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省级的3万元、市级的2万元;对参加“苏新消费”活动,入选“江苏味道”美食街区的单位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补。

对企业(单位)主办或承办商务部门促消费活动支出的费用给予奖补。区级活动奖补一般最高不超过30万元,省市级活动一般最高不超过60万元。对企业(单位)承办第二届电商直播技能大赛的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奖补。对举办“商超拔河”活动支出的相关费用给予补贴,参赛人员奖品等按实际核销额予以补贴。除“520趣味拔河比赛”等重大赛事外,一般活动补贴不超过5万元。对活动中发放的消费券按实核销。

对参加商务部门组织的促消费活动(含展览展销)企业(单位)、在商务部门报备开展夜间消费主题活动的企业(单位)给予补贴。根据实际支出情况给予每场不超过3万元,总额不超过6万元的补贴。

对利用市级以上媒体和公交站台广告栏等户外媒体开展促消费宣传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支持品牌餐饮发展,对首次获得钻级认证的餐饮经营单位给予奖励。对首次获得五钻级、四钻级、三钻级认证的餐饮经营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开展家居焕新季活动,对开展旧房改造且购买绿色节能家电的市民给予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旧房改造费用超过8000元且购买绿色节能家电超过3000元者,给予家电销售价格约20%的绿色节能家电焕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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